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You got paid for staying here?

大修又開始24小時輪班

大家分成A/B/C/D四個shifts

有少數人是分Day/Night 兩個shifts,更上12小時班

而我.......是7:00A-7:00P的12小時班

可是台灣主管希望我們彈性多留一小時,到八點

這是我們的責任跟義務......啥?



美國同事看我比A shift早到,然後跟B shift差不多時間走

問我到底上哪個時段

跟他們說....應該是day shift,可是又彈性多一小時後,就變這奇怪的時間

他們就很不以為然地說.....台灣人.......

我也不覺得怎樣

畢竟之前的加班都有加班費

才這一小時沒有,也沒關係,不然在竹科那種鬼責任制,誰理你加班到幾點



結果今天到晚上八點人還在現場

下來到辦公室都八點多了

太累了,馬上開車回台北會很累

乾脆就在辦公室休息一下,肚子填點東西在走

night shift的同事就說.... Do you get paid for staying here?

我說沒有..... 

他就說... so GO HOME RIGHT NOW!

......

美國人和台灣人的工作觀念真不一樣

為什麼台灣人會覺得準時下班就是不認真?

覺得免費多上幾個小時的班是種對公司的責任?

算了....只是murmuring.....

現在景氣這麼差,我們只是人事凍結還沒有裁員,沒啥好抱怨的,我的幸福指數狂大於平均值。







4 則留言:

  1. 我有一個朋友之前在一間做紙袋外銷的公司工作,

    因為每天都會把分內工作準時做完,

    所以每天準時下班,

    下班後會去學很多東西充實自己,

    不像那些資深的同是下班後還留下來在辦公室裡聊八卦是非,

    然後....她被lay off了.

    理由就是她太準時下班.

    回覆刪除
  2. 真的嗎??

    我也要求我的員工準時下班ㄟ...

    被lay off掉的人好可憐唷!!

    回覆刪除
  3. 沒錯,很多人加班都是在作樣子,而且大家都知道,反正都不能準時下班,上班時就會慢慢拖,其實加班到12小時跟正常上班8小時完成的工作是一樣的....

    回覆刪除
  4. 你真是個好老闆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