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來數落美國人了
身為美國人"觀察員",發現美國人真愛結婚
25歲以前結婚的為數不少,30歲以前"結第一次婚"更是種基本民情
30歲以後開始經歷離婚或是第二次婚姻
在美國離婚女方可以拿到男方一半財產是基本價
有小孩的更是輕鬆拿到一半以上
在美國時,動不動就會聽到有人憤恨地抱怨離婚後,前妻贏得他所有的財產
借錢來資付離婚的贍養費
離婚後錢沒了,房子車子都沒了,只能搬回去和父母住....
有次在辦公室的break room
瑞典同事聊起美國離婚誇張的贍養費
就說了,真不懂美國男人為什麼還要結婚
我看在場的其他美國人有一半以上臉都綠了
應該都被前妻帶走不少錢吧.....
但我也有同樣的疑問
美國男人還真不是太笨就是太天真
這種極度不合理的贍養費法律下還要結婚,也太笨了
(很多人最氣的是,妻子外面交男朋友,離婚他們還得付贍養費,讓前妻跟新男友去開心)
不然就是相信他們的愛會讓婚姻長長久久,那這也太天真了
也不是要說結婚很笨,讓數字來說說話
美國是結婚率最高的國家,還遙遙領先第二名的俄羅斯 統計在這
美國也是離婚率最高的國家,統計在這
美國男性第一次結婚平均在26歲,統計在這
(遠遠年輕於其他先進國家的30-32歲)
美國女性第一次結婚平均在25歲,統計在這
(遠年輕其他先進國家的28-30歲)
美國人不只愛結婚,還很急著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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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聽ICRT,台灣男性第一次結婚的年齡平均在31.6歲,
女性是28.9歲,台灣的結婚趨勢很"先進"。
記得瑞典朋友跟我說過, 他們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婚姻都是跟外國人,我想是因為簽證
回覆刪除問題吧. 另一方面,瑞典也對同居相當有保障. 我對於法國吊車尾一點也不意外 :P